建设内容 | 序号 | 具体指标 |
支部设置 标准化 | 1 | 正式党员人数3人以上的基层单位,应当成立党支部;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,可与业务相近的教学科研单位或专业相近的年级、班级联合设立党支部,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。 |
2 | 按照“应设必设”原则,正式党员人数达到7人以上,设支部委员会,一般由3-5人组成,最多不超过7人,委员人数为单数,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、宣传委员、纪检委员等,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。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,设1名书记,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。 |
3 | 合理控制支部党员人数规模,一般在30人以内。党员人数较多的,根据本支部党员的数量、分布、工作需要等情况综合考虑设立若干党小组,并设立党小组长,做到设置规范、调整及时。 |
4 | 教师党支部一般按院(系)内设的教学、科研机构设置,学生党支部一般以院(系)、专业、班级设置;机关、后勤、校办产业等单位的党支部一般按部门设置;离退休党支部一般按照就近原则设置。 |
5 | 按照“方便组织管理、方便党员活动”的原则,依托课题项目、学生社团、学生公寓、校外集中实习点等,经上级党委批准,设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。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、学科组、课题组、创新团队、科研平台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等设置教师党支部。 |
6 | 注重从优秀辅导员、骨干教师、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。机关、后勤、校办产业等单位的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。 |
7 |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,一般每届任期3年,期满按时换届。党支部书记、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。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、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。 |
8 | 党支部书记、副书记、委员在任期内出现空缺,及时进行补选;党支部书记、副书记在任期内调整,须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。 |
工作保障 标准化 | 1 | 合理核定党支部工作与活动经费标准,并将其列入年度党建经费预算,足额拨付专项经费,做到专款专用、实报实销。 |
2 | 合理配备党务工作人员,每个基层院(系)党组织至少配备1-2名专职组织员,明确专人专岗。 |
3 | 教师党支部书记应参与本单位工作规划、干部人事、年度考核、提职晋级、评奖评优等重要事项讨论决策,享受职务职级“双线”晋升政策,其党务工作计入工作量,享受相应的津贴补贴待遇。 |
4 | 加强对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,每年组织安排1次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。 |
5 | 认真落实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,确保党费全额用于党建活动。 |
6 | 大力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“党建带头人、学术带头人”培育工程,推动“双带头人”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。 |
活动阵地 标准化 | 1 | 每个基层院(系)党组织至少有1个党员活动场所。鼓励具备条件的党支部,建立本支部党员活动专用场所;条件不具备的党支部,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多个支部合用的党员活动场所。 |
2 | 党员活动场所应相对固定,做到“有标牌、有党旗、有设施、有规章制度、有档案资料、有信息公开栏”等。入党誓词、党员的权利和义务、党支部组织机构等应上墙展示,上墙图板内容要标准规范。 |
3 | 党员活动场所要建立使用记录。 |
4 | 党员活动场所应设置学习书柜、荣誉展示栏、报刊架等。具备条件的可配备投影仪、电脑等电教设备。 |
制度机制 规范化 | 1 | 校、院(系)党组织把党支部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纳入整体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;每年至少听取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情况汇报;建立校、院(系)两级领导班子成员、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指导师生党支部工作制度。 |
2 | 支部党员大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,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。支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,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。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。 |
3 | 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。支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党课教育活动,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党课次数。 |
4 | 建立报告制度,党支部每年至少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1次工作情况,遇有重要事项或特殊情况及时书面请示报告。支委会或支部书记每年年终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。 |
5 | 党员每年就本人的思想、工作、学习及开展群众工作情况,至少向党支部或党小组作1次汇报,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汇报1次思想和工作情况。 |
6 | 按照个人自评、党员互评、民主测评、组织评定的程序,对党员每年进行1次民主评议。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批评和自我批评,不参加民主测评。 |
7 | 强化民主评议结果运用,表彰优秀党员、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,对班子不强、领导不力、长期组织生活不健全的党支部,限期进行整顿。 |
8 | 落实党建工作纪实制度,完善党支部会议和工作记录台账资料,分类别收集、整理各项党建活动的文字、影像资料,做到工作纪实及时、完整、规范、真实。 |
9 | 建立党支部书记工作考核机制,推行党支部书记向上级党组织述职制度。 |
组织生活 规范化 | 1 | 以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为重点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,“三会一课”定期开展,党支部有年度“三会一课”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,如实规范记录“三会一课”开展情况。 |
2 | 建立落实党支部学习制度,集中学习做到有台账、有签到,对缺席人员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课,并做好记录。 |
3 | 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主题党日,可与“三会一课”结合进行。党员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。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、团员青年、群众代表参加。 |
4 |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。会前要听取意见、谈心交心,会上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会后逐一整改落实。 |
5 | 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,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,党支部做好记录。 |
6 | 推动组织生活创新,注重运用微信、微博、客户端等信息化手段,推广“微党课”“网上支部”等方式,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。 |
7 | 高校党委每年要对党支部情况进行摸底排查,对软弱涣散、支委不强、长期不过组织生活、不发挥作用的,要限期整顿。 |
党员教育 管理规范化 | 1 | 严格党籍管理,及时将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。 |
2 | 充分发挥党校和“微党课”主渠道作用,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和党的理论创新成果。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32学时。 |
3 | 加强党费管理,教育督促党员自觉、按时、足额缴纳党费。 |
4 | 按照“控制总量、优化结构、提高质量、发挥作用”的总体要求,严格执行发展计划,不断优化队伍结构,严格政治标准,规范发展程序,坚决避免突击发展、“关门主义现象”。重视发展优秀中青年教师、学术骨干、学术带头人、引进人才、有突出贡献专家、先进模范人物和优秀少数民族入党。 |
5 | 党支部每半年对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,院(系)党组织书记、教师党支部书记要常态化联系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。 |
6 | 严格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档案管理,接转组织关系及时、规范。做好流动党员、滞留党员管理工作。 |
7 | 党员无正当理由,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,或不缴纳党费,或不做党分配的工作,按自行脱党处理。 |
8 | 党支部中需要进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领导干部,严格按照要求,及时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。 |
9 | 建立健全党员服务体系,关心爱护党员,加强对生活困难的党员特别是老党员的关怀帮扶。 |
10 | 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监管,强化对“八小时”以外的监督,对党员存在的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由支部书记及时约谈提醒。对在职党员的评先评优、提拔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;批评和举报党员违纪违法行为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