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31日,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行政楼A403会议室举行党纪学习教育“廉洁纪律 群众纪律”专题学习,机关党委委员参加了会议。会议由机关党委书记胡捷主持。
会上,机关党委专职委员张石领学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第八章“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”及第九章“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”等有关内容,通报《河南工业大学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学习材料》部分案例。机关党委宣传委员王晓玲和青年委员郭少东分别围绕学习研讨主题,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作重点交流发言。郭少东表示,通过多种形式的党纪学习教育,深刻认识到《条例》学习的重要性,在学生工作当中,坚持做到依法依规办事,做到心存敬畏,明规知纪。王晓玲表示,懂纪律是前提,守纪律是底线,作为党员干部不但要坚守纪律底线,锻造清正之身,还要践行宗旨使命,彰显担当之责,更要反思自我不足,持续提升修养。
胡捷作总结发言,她强调,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,机关各支部认真落实学校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,并能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学习,做到了原原本本学条例、扎扎实实抓党纪,效果显著。并就持续性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出了三点要求。一是要明白“学过”绝不等于“学好”。用心在掌握党纪、理解党纪、遵守党纪上下功夫,既要做到原原本本、逐字逐句学习研读《条例》,更要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、与岗位职责相贯通。二是要谨记“学纪”不等于“明纪”。要以案为鉴,做到严守底线,同时更要从内心深处扎下纪律之根,始终做到做到心有所畏、言有所戒、行有所止,让警钟时刻在耳边长鸣。三是要弄懂“落地”不等于“落实”。做好党纪学习教育,不仅学得深、悟得明,更要行得正、行得稳,以严的纪律、明的规矩、实的作风推动工作发展,努力成为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。